读书二得

退休后没有正式工作了一身轻松,加之前不久连所兼的群团职务也免掉了,所有时间都是自己的,可以尽意而为。但是喜欢读书的习惯保留了下来,读读书想想事不时有所得,快意乎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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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通过文友阿蛮得到了其兄卢延书所著一本回忆录,书名直呼《延书回忆录》,非常朴实。延书与我同龄,人生经历类似,且所写人事与我还有些时空牵连,因此读起来很亲切,很关注。加上他写得特别真实,看不出有人为编造痕迹,是一段历史的客观旁证,对我们看事、明理、做人都有帮助。读过此书,我有两点特别心得。

 

第一是书中写到1967年10月27日发生在歌乐山林园的“10·27事件”。该事件曾震动全国,中央军委专门派出工作组前来调查处理,至今仍然谈之色变。当时开枪方是在地方上支持“反到底派”,反对“八一五派”,而在学院內支持“红旗派”的解放军林园学院警卫连。死伤方正好反过来,是在地方上支持“八一五派”,反对“反到底派”,而在学院内支持“红造派”的军校学员和地方前来演出人员等,共死亡33人,重伤53人。

 

事件发生后,警卫连连长秦××和指导员邵××即带领全连人员及枪械撤离林园,主动向解放军重庆警备区投案。我作为学院一员,当时到事发现场和尸体停放处亲眼观看过,其惨状令人扼腕唏嘘。大家特别揪心的是,案件究竟为何发生?是不是连里下令开的枪?事件的性质是什么?对有关人员会怎样处理?……等等。对这些问题,《延书回忆录》都写得很清楚。

 

作者本人当时正是警卫连里一位超期服役的老战士,机枪手,配发了机枪,是当事者之一。连队投案后隔离审查,上级要求每个人都把当时的真实情况写出来,特别是自己当时所处位置,是否开枪?是否连里下达了开枪命令?等等。结果无人写下达了开枪命令,都写了开第一枪的是山东籍战士小李,而他开枪是因为有人夺他的枪,他以此自保反抗。

 

然而,第一枪响了后,就枪声大作了,半自动步枪、冲锋枪一齐开火。前后两次枪响后,人员倒了一大片,然后场地彻底沉寂下来。作者写到,连队在审查整训期间,大家亲眼看见他们的连长和指导员最终被拷走,并且还呼喊了“打倒秦××,打倒邵××”的口号等。这些细节对当年事件做了很好的补充,有助于还原事件真相。

 

但当年警卫连的两位领导后来被怎样处理的?结局如何?从此就一概不知了。读到这里,我想补充一句,许多年后,我在接任学院政治部主任一职后,曾收到西安法院方面发来的公函,大意是说,“10·27事件”是一场严重政治事件,但贵部秦××、邵××经审查现予以无罪释放。

 

读过这一段,我感想颇多。首先,那确实是一场内乱,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损失,应当彻底否定。林园“10·27事件”的责任,不管推给哪一派都有失公允。一派说是大屠杀,另一派说是镇压反革命,相持不下,其实根本原因在于那场运动本身。其次,无论在怎样形势下,不能干的绝对不要干。秦、邵二位幸好没有下令开枪,且主动带队投案,不然不判死刑也是无期,毕竟死伤那么多人,怎么交代?再次,无论办什么事,一定要实事求是,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。秦、邵二位如果不是连队战士众笔一词为他们作证,且找不到相反证据,那可能就另当别论了,现在这样无罪释放对他们也是不错的结局。但他们被收审关押20多年,此生及家庭基本算玩完,也够受的了。

 

第二点所得,是书中写到,作者后来当了渝中区留真照相总店的领导,要为所在单位职工建造宿舍,买不到所需钢筋,这时想到了自己曾经服役过的林园学院,于是向当年的老领导杨致富求助。杨致富当时是院军务处处长,原为中校军衔,知道情况后,立即通过营房处以平价调拨方式为地方建设解了燃眉之急。

 

读了这段故事,我也深有感触。杨致富已经去世多年,未想到在这本书里会记录此事,而且配用了他的有关照片。看来,人还是要多做好事不做坏事,你做了好事,人家会记着你感激你。

 

顺便说一下,杨致富是老资格的部队首长,特别受人尊重的离休干部,参加过解放重庆的战斗。他具有标准的军人姿态,曾是仪仗队成员,后来当了院务部部长,和我都曾经是学院党委常委,他还是我的同乡。记得有一年他过生日,可惜我当时不在重庆,未能参加祝贺不无遗憾。现在从《延书回忆录》中知道了杨致富还有这件往事,我立即就给他的女儿、院办工厂原副厂长打电话告知。他女儿当然非常高兴,为他老爸做了好事近40年后还被人记着,替他骄傲。但愿他女儿能以此告慰其在天之灵,也算我这个老乡尽了一点乡情之谊。

 

感谢作者让我退休多年后还能勾起回忆,为学院补充点院史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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