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笔,足矣

突然想试试用铅笔写一篇随笔

 

突然觉得铅笔似于有种无可匹敌的质感。

 

小学时候各类写字笔仿佛有条无形的鄙视链,从卑微到高端排开是:铅笔<钢笔<黑水笔。原因很简单:一年级强制用铅笔,三年级强制用钢笔,五年级强制用水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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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了初中这个链子曾一度改头换面过:我曾很喜欢用钢笔写随笔,它沉甸甸的质感可是相当有高级感。不过如今它亦是没落了:钢笔如贵族般费事儿且娇贵,经常弄的满手是墨水不说,我还偏偏有爱把笔扔着玩儿的坏习惯,总是想手欠一把,把笔抛到半空,再接住,接不住,它便用满肚子墨水与我的作业同归于尽……

现在,是返璞归真的时候了,铅笔又开始在我的手里“沙沙”响起来。

 

铅笔的触感与黑水笔截然不同,圆珠在纸页间划动时我们感受到的是滚珠与纸面的摩擦,而铅笔则是直接的滑动所产生的摩擦,理论上产生的摩擦力应该会更大些,因而铅笔的“沙沙”声也比圆珠笔大些。可能是圆珠笔用多了,听到铅笔的“沙沙”,我反而觉得铅笔用起来更顺手,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质感在其中,尽管它是最便宜的一种笔,是握在手里最没有分量的一种笔。

 

当然,铅笔真正称王称霸,还是在数理化这个充满数字与符号的领域。

 

之前做数学题老师建议用铅笔标条件,万一辅助线画岔了还能改。在初四之前我基本上没有这样干过,主要是我嫌铅笔麻烦。到初四之后仍是嫌麻烦,于是干脆碰上难题连图带过程全用上铅笔(仅限非正式作业)算了。后来发现网格本配铅笔真的让数学题有了一种类似“优雅”的味道,让我在看到长长的式子、难以接近的函数时,多了几分从容不迫,那仿佛是铅笔的气场。

 

潜意识中,一切仿佛因铅笔而可解,在沙沙声中从容不迫地寻根问底,纵使撞上南墙也似可擦去条件从头开始。几个条件,一支铅笔,足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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